Last Updated on 13 11 月, 2023 by 陳俊宏
房仲要約我見面談,該注意什麼 ? ︳中和永和房仲︳中和永和買房賣房︳買房宏綠燈
︳見面談普遍遇到的問題
現在身為買方、賣方的你,是不是都有碰到房仲說要約買賣雙方見面談或是曾經有過見面談的經驗呢 ?
因為台灣的房仲業者絕大部分的房仲業者都會約買賣方見面談,甚至很多同業的成交方式就是見面談,回報買方、賣方,接下來約買賣雙方出來見面談,說買賣雙方都很有誠意,但出來後才知道差距明明很大都要談個好幾個小時,甚至俊宏曾經聽過客戶說,他們被約出去後從早上談到晚上,整整談了10幾個小時.. 最後還是沒談成。
俊宏從業到現在目前 7 年了,幾乎都只有聽過客戶抱怨見面談發生的鳥事或是不好的經驗,很少有客戶提到見面談是很快速開心簽約的,最常聽到的就是約見面談後,被關在小房間內好幾個小時,然後壓迫感很重,疲勞和精神轟炸,明明有時候差距很大然後又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出去談。
而且都說要買賣雙方見面談了,到了現場還不讓買方賣方碰面談,都是各自關在一間房間內 ?
身為買方或賣方的你,不管是有買賣經驗的或是聽身邊朋友說的,見面談常常要談個半天一天的,都被各自關在房間內,明明約好出來談之前都說雙方很有誠意,但為什麼都要談這麼久 ? 而且甚至有聽過朋友說被關在房間內不給走的,明明差距就很大卻不讓離開,一直拖延時間,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做?
︳如何避免見面談或見面談會發生的狀況
︳最乾脆的方式就是直接拒絕見面談
使用 斡旋 & 要約書的方式,請業務直接去洽談,若你沒有意願想見面談,業務一直要求要見面談,那我建議就直接放棄這個業務或是這個案件,是最乾脆的方式。
若價格有辦法談成就直接約出來簽約就好,這種方式就是確認好自己可以接受的金額,比較簡單乾脆,也避免掉見面談可能會遇到的種種問題,這種方式基本上就是買賣雙方都確認沒有問題時接受此金額,直接見面簽約。
︳確定見面談的注意重點
時間 :
這邊說的時間是指盡量安排你比較有精神的時間,盡量避免下班後,或是晚上 9 點過後之類的之間,因為見面談的時間有時候遠遠會超過你想像的長,避免因為疲勞轟炸談到半夜,妥協簽約導致後悔,最好先預設一個時間點,出來談的時候就先跟仲介說清楚,超過這個時間就會離開。
人數 :
最好避免只有一個人去談,除非你足夠堅定不會動搖你的想法,因為你只有一個人去談的話,很有可能你一個人要對上好幾個業務輪番洽談車輪戰,很容易導致做出會後悔的決定。
價格 :
雙方出來談之前,請先確認好目前買賣雙方的價格差距多少,不要只聽業務說對方很有誠意,完全沒有價格就出來見面談,結果見面後才發現原來差距好幾百萬 .. 因為你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就知道了這種情況要談成的機率真的很低,就算有機會談成了,很大的機率跟你原本預設的金額完全不同。
買方一定要先評估好自己能夠加價的範圍跟金額,若超出預設的金額就放棄,避免現場簽約實超出原本預設的範圍太多,導致你買了這間房後續沒辦法負擔的狀況發生,賣方也是要評估自己能夠接受的降價幅度範圍。
確認 :
這裡的確認是指對方真的是買方或是賣方嗎 ?
因為曾經有人踢爆過有不孝業者自導自演的狀況發生,把買方叫到簽約中心的一個房間,並告知買方,隔壁就是屋主,但又不讓兩人真的見面,只透過仲介來回穿梭兩個房間,只要買家有加價,就會說要告知屋主,接著又來回跑回報消息,後續買方堅持要求跟賣方當面談,結果被發現賣方根本沒有來,都是仲介在自導自演的情況而且上過新聞,而且我相信這不是個案,真的一直有這種事情陸續在發生中。
︳見面談到底好還是不好 ?
見面談到底好還是不好 ? 還是有很多人在討論這個話題
但這個真的很主觀,因為有人喜歡見面談,有人不喜歡見面談,取決於每個人的習慣不同。
但真的見面談的話,公司跟業務他們的做法才是重點,因為有太多案例都是見面談而產生的糾紛或是不好的經驗,因為不當的操作手法讓客戶的體驗不好甚至厭惡的比比皆是,若真的見面談在正式簽約前一定都要確定好幾個重點,我把重點放在下面的補充說明內。
因為時代不斷的在改變,有能力買的起房子、賣房子的人都是聰明人,現代的資訊越來越透明,若仲介不願意改變,認為一定要做一堆狀況才有辦法成交收到服務費的話,那真的需要好好沈思一下是不是該改變了,因為你在見面談做狀況的時候,你真的認為客戶都不知道嗎? 大多數只是不想說破而已,真的沒必要做一堆狀況。
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信任,客戶是因為信任你請你去洽談,而你洽談的方式導致客戶對你的信任感破滅,一旦失去信任後,客戶未來也不可能再找你服務,這個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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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談的心態準備
以上都是一些比較重點的注意事項,但肯定還是有人會想見面談,畢竟大家都會說見面三分情,而見面談也是快速有結果的方法之一,只要在跟買方或賣方見面談前做好自己的『 心態調整、預期價格、買賣的注意事項 』就能大幅度的避免掉見面談時的風險。
因為買賣房子這件事動輒就是上千萬,如果連自己都不願意注重這些風險,那就像有人報股票給你,你還完全不了解的狀態下就把錢全部丟進去了,事後虧損賠錢就一直怪別人,一樣的道理。
︳俊宏的建議
只要你事前的準備作業有做足,不管是買方或是賣方一定都能感受跟理解,俊宏成交的客戶絕大部分都是雙方洽談好之後,約時間直接簽約很少見面談,因為客戶都足夠信任,買方把他最高能夠接受負擔的價格跟我說,我也盡力去跟屋主談,確認雙方價格沒有問題後就約時間到公司正式簽約,畢竟都是在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不像見面談有時候被趕鴨子上架的那種感覺,倉促做出決定,又怕後悔有糾紛。
若真的有見面談的話,也都是買賣雙方都有意願,而且目前的價格雙方也都清楚知道,碰面後雙方坐下當面聊各自的想法跟狀況,把買方、賣方心中各自的想法跟價格都明確說出來後,買賣雙方在各自評估若可以接受就簽約,不行的話就買賣雙方回去思考過後再決定,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見面談。
一定有很多人也很疑惑這樣的做法不是很困難嗎?
對,沒錯,確實不容易,因為你要讓客戶完全的信任你,本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以把我們能夠做好的事情做的更完善,多替客戶提前想到他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或是解決他的疑慮,真正有跟客戶做溝通互動,而不是表面而已。
說到這一定還是會有人不認同這些觀點或是看法,但這本來就是很主觀的一件事情,一定有人認同相反的也一定有人不認同,但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做好我們該做好的事情。
能夠接受我的做法跟想法的客戶,雙方都彼此信任,我一定盡全力去幫你洽談,盡力做到我能做的事情,因為業務本來就是百百種,如果你要把所有業務都歸類到同一種,那我會認為並沒有尊重我做的行業跟我的專業,唯有信任才是雙方良好溝通的開始,否則建立在不信任上,不管我說什麼你都聽不進去,也很難接受別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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